借阅办证
借阅办证
    一、读者须出示本人借阅证, 经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入室。
  二、读者不得携带书包、 手袋等个人物品入室。
  三、在书架上选书时,请原地浏览,如未选中,将书放回原处。
  四、选书离开后,发现有更理想的书,不准备借先前已选的书,请将不借的书留在手中,切勿随意放到书架中。在选完书后,将不借的书拿到借阅台即可。
  五、入室读者要爱护图书,凡有污损、撕页及私自携出室外等现象发生,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  六、保持室内安静,进入借阅室请将手机调至振动,请勿在借阅室接听电话或大声交谈。
  七、爱护公共财产,不准随意挪动、损坏室内设施、器材和用品。
  八、读者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对违反上述规定者,工作人员有权批评、制止,将根据违章情节按照图书馆规章制度予以处理。
  九、借阅室开放时间为:早8点半至晚5点半,寒暑假及国家法定节假日开放时间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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